美國最新規定,擁有超過15名美國客戶及投資人、管理規模超過2500萬美元的海外對沖基金,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前向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SEC)注冊,并提供對沖基金資產規模及交易記錄變化等資料 對于亞洲中小對沖基金來說,太平洋彼岸日益趨嚴的金融監管可能成為它們“長大”道路上新的“攔路虎”。 作為美國金融改革的一部分,《多德-法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最新規定,擁有超過15名美國客戶及投資人、管理規模超過2500萬美元的海外對沖基金,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前向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SEC)注冊,并提供對沖基金資產規模及交易記錄變化等資料。 “亞洲對沖基金將會受到越來越多的海外監管。”花旗銀行新加坡高級金融銷售安德魯·希(Andrew Hill)稱,歐美金融監管全球化無疑將增加亞洲對沖基金在這些市場的運作成本。 昂貴的監管成本 對于平均規模遠小于歐美同行的亞洲對沖基金而言,在美國證監會注冊并執行其規定無疑大幅增加了從美國市場募集及管理資產的成本。然而,拒絕注冊意味著規模達全球資本市場40%的美國市場大門從此關上。 要么永遠長不大,要么付出昂貴的監管成本。這對于很多亞洲中小對沖基金來說,是一個艱難的抉擇。 根據對沖基金研究機構Eurekahedge的數據,總部在亞洲的對沖基金平均規模為9700萬美元,這個平均規模尚不及歐美對沖基金的一半。而其中約45%的亞洲對沖基金管理規模不足2500萬美元。 另一方面,美國、歐洲等地區一直是亞洲對沖基金募集資金的主要來源。芝加哥對沖基金研究公司稱,盡管專注于亞洲市場的對沖基金在去年第四季度新募集到5億多美元凈資產,但行業總資產卻只有834億美元,仍比2008年第二季度少17%。Eurekahedge數據顯示,亞洲對沖基金的資產約有40%來自美國,50%來自歐洲,本地投資者所占比例非常少。 以香港市場為例,根據香港證監會2009年9月對香港持牌對沖基金活動調查報告,在2009年3月,60.7%的對沖基金經理所管理的資產總值在1億美元以下,從資金募集地區來看,49.1%的投資者來自美國,34.9%的投資者來自歐洲,中國香港的投資者只占1.9%。 “對于亞洲對沖基金來說,在美國和歐洲募集資金更有優勢。”中國對沖基金研究中心研究主管銳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財商》采訪時表示,新興市場越來越受國際投資者青睞,亞洲對沖基金顯然比歐美投資者更了解新興市場。 “一般來說,亞洲對沖基金吸引的美國投資者主要以家族資金、個人投資者、第三方投資顧問以及一些FOF基金為主。” 銳衍表示,養老基金級別的機構投資者目前還看不上亞洲對沖基金。 雖然美國市場對亞洲對沖基金頗為重要,但面臨高昂的監管成本,有的對沖基金望而卻步。 去年11月在新加坡成立對沖基金的托馬斯·泰(Thomas Tey)表示并不打算在美國證監會注冊。“去注冊的成本太高了。” 托馬斯·泰表示,除非你有非常大的客戶,比如美國最大的公立養老基金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州政府資金或者特別有錢的個人投資者。“否則的話注冊得不償失,付出多,回報卻很少。” 銳衍指出,如果在美國SEC注冊必須提交一些符合其格式的文件材料,這需要聘請專業的顧問、會計和律師來完成。 新加坡一家小對沖基金負責人表示,如果去注冊,可能需要花費4萬美元左右。但高偉紳律師事務所新加坡合伙人胡翰明指出,監管成本遠遠不止這些,一旦你開始納入監管之列,你需要不斷地完善改變公司架構,來符合美國監管部門的要求。 “亞洲大多數對沖基金可能還是會選擇在美國SEC注冊,因為美國已經成為它們基金的重要資本來源,尤其是機構投資者。”另類投資管理協會(AIMA)新加坡負責人Kemmy Koh表示。 分析人士認為,在可預見的未來,美國依然是全球化對沖基金最大和最深的資本庫。在大型亞洲機構投資者開始放錢投入亞洲對沖基金之前,亞洲對沖基金仍需要去歐美籌措資本。 單一家族理財室或成曲線途徑 當然,對于不想在SEC注冊又寄望擴大資產規模的亞洲對沖基金來說,把對沖基金公司改建成“單一家族理財室”(Single Family Office)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因為單一家族理財室并沒有被當做對沖基金一樣受到監管。”美國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對沖基金部門首席咨詢師Ellen Schubert 在接受Advisor One的采訪時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對沖基金經理可能會退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把對沖基金改建為單一家族理財室的模式。 按照法律規定,單一家族理財室并沒有被作為投資顧問而列入監管范圍內。即使它們管理資產超過1.5億美元,只要它們滿足三個條件即可豁免監管。第一,它們能夠持續地只管理某一個家族成員的資金;第二,它們也不在公眾范圍內以投資顧問的身份出現;第三,它們管理的資產只是針對某個家族成員,或者該公司核心雇員及管理層的自有資金。 “這對于一部分人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他們可以把自己的對沖基金改建單一家族理財室。” Schubert指出,它們只需要管理家族資金,以及核心雇員和高層的資金。“當然它們還可以想辦法讓一些高凈值個人投資者充當它們核心雇員或者管理層。這些人在公司可以只是虛職,不執行任何實質性的工作。就目前來看,法案中并沒有規定核心雇員和管理層的數量,也沒有直接說明這些核心雇員和管理層應該在公司承擔的工作職責。” 通過這種途徑或許可以讓新興市場的對沖基金經理繼續不接受監管地發展。Schubert表示雖然目前并沒有看到任何對沖基金把公司以單一家族理財室的形式成立,但這只是早期的情況了。“在這樣新的監管環境下,也許會有很多對沖基金退回機構投資者的資金,變成只管理自己雇員和家族的資金,這樣的話就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去SEC注冊。” 盡管新的監管法規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新投資經理設立自己對沖基金的熱情,Schubert并不認為這個法規對業內完全是壞的影響。“這個監管法案的一大好處就在于機構投資者會更愿意拿出更多的資金交給對沖基金來管理,因為監管方已經介入監督,這樣資金會更安全。” Schubert 表示:“這或許會成為對沖基金業迅猛擴張的另一個新契機。”其實,大型機構投資者確實更愿意把資金投向規模較大的對沖基金,這也造成對沖基金行業的集中度在不斷提高。根據Eurekahedge的統計,去年四季度全球新設立的對沖基金只有150家,2009年同期為250家。對沖基金研究(Hedge Fund Research) 1月份的數據顯示,去年對沖基金業共流入資金550億美元,其中百分之八十的新資金都流向了那些資產規模在50億美元的對沖基金公司。 外溢效應 事實上,自2008年金融危機后,歐美對全球對沖基金業的監管在不斷加強。2010年10月26日,歐盟各國和歐盟議會的代表們正式批準通過了對沖基金監管方案。此項監管方案是歐盟首次將金融服務業里的一個重要領域納入全面的法規管理。這項將于2013年生效的法律規定,在歐洲經營的所有對沖基金除了需要注冊登記及公布財務信息,歐盟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還將對境外對沖基金(泛指總部設在歐盟國家以外)執行一項“護照”制度,令后者必須遵守歐盟的對沖基金監管要求。 這意味著,對沖基金經理人將來若想在歐盟范圍里運作,必須登記注冊,且必須公布其投資戰略和風險。而來自歐盟以外的國家的基金,從2015年開始須獲得一個所謂的“歐盟護照”,才能進入歐盟。 在歐美和美國嚴格監管條例重壓之下,部分對沖基金可能轉移戰場,從歐美等國家撤出,轉戰新興市場。畢竟目前一些新興經濟體的金融監管法規還不健全,監管體系還不完善。 新加坡正是其中之一。與歐美相比,在新加坡境內設立對沖基金顯得更加容易。在香港,對沖基金公司和共同基金一樣必須要持有符合香港證監會要求的牌照才可從事相關交易。雖然目前新加坡在加強對對沖基金行業的監管,但一些小規模對沖基金在新加坡經營,仍可無需獲得相關部門牌照。或許新加坡會成為下一個對沖基金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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